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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工作制度

2015年09月17日 21:36  点击:[]

门诊工作制度

1. 门诊工作人员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谈吐文雅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2. 倡导微笑服务,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得与患者争吵。

3. 保持门诊清洁整齐,室内不存放私人物品,不许大声喧哗,优化候诊环境。

4. 对疑难病患者不能确诊或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的患者应及时转上级医院。

5. 医生必须要求熟练掌握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对急症患者的处置更要积极果断,若诊断不清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转致上级医院。必须参加本科室组织的业务学习,不断的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医疗技术和医疗艺术水平,更好的服务于患者。科室主任定期监督检查医疗质量。

6. 门诊检查:化验、放射、彩超等各项检查结果,必须做到报告结果及时准确。各项检查要备案齐全,为诊断和治疗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7. 患者本人是学生需带医疗本,实行挂号就诊一人一号制。门诊医师要合理用药,严格执行本院的处方和用药规定(一方3药,一药3日量)。

8. 坚持首诊负责制,认真书写病历。遇到传染病人时及时上报领导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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