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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的预防

2015年09月19日 15:24  点击:[]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传染源是排菌的肺结核病人,在咳嗽或打喷嚏时把含有结核菌的微沫散播在空气中,健康人吸入后就会受到结核菌的感染。 

肺结核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得了肺结核病如果不能彻底治疗就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学校正常学习的机会,而且还会传染他人,对个人和家庭都是极大的危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为乙类传染病,人群普遍易感。近年来,许多国家和地区出现结核病回升和暴发流行,不但造成严重的疾病流行和经济损失,而且影响社会发展。我国是全球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人数居世界第二位。 

肺结核病是一种经呼吸道传播的传染病,肺结核病的传染源主要是排菌的肺结核病人(尤其是痰涂片阳性未经治疗者),当病人咳嗽、喷嚏或大声说话时,肺部病灶中的结核杆菌随呼吸道分泌物排出到空气中,健康人吸入后发生结核感染,形成原发病灶发生结核病。一般每个排菌的肺结核病人一年可传染10-20个人。所以,早期发现病人,控制传染源非常重要。

肺结核病常见症状:咳嗽、咳痰23周以上,痰血、咯血、胸痛,发热、盗汗、乏力。如果有上述症状或者和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就要及时检查,明确诊断。确诊为肺结核的病人应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正规治疗。严格按照医嘱按时、全程服药。 

肺结核是可防可治的,一旦发现有咳嗽、咳痰、咯血、胸痛、乏力等症状,应及早就医、及早诊断和早治疗。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可以做到下一些内容: 

1)积极发现并治愈在校学生中的肺结核病人。如果发现连续咳嗽、咳痰两个星期以上或者有咯血等症状的学生,就应怀疑可能得了肺结核,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校医,及时督促学生到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检查。 

2)一旦确诊学生或教职工得了肺结核,一定要休学或者休假在家接受正规治疗,避免传染其他同学。等到经过检查确认没有传染性了,凭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证明就可以复学、上岗。

3)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对教室和集体宿舍要经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4)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在咳嗽、打喷嚏的时候应该将手、纸巾捂住嘴巴和鼻子,避免结核病菌通过飞沫传染其他人。

5)加强体育锻炼,生活要有规律,注意饮食营养和睡眠充足,保持健康心理,增强机体抵抗力,尽量减少发病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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